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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人!骑电动车不戴头盔将通报单位,并纳入文明单位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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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5 10: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11月4日上午,济南市公安局召开“提升安全感满意度攻坚工程”系列新闻通报会第三场通报会,围绕“推进乱点乱象‘净土’工程”主题进行集中通报。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济南市公安局会同市委宣传部、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团市委等8部门制定了《济南市深入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等文件规定。将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纳入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综合考评,及时通报各级文明单位落实情况,对文明单位人员骑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通报其所在单位,对整改不到位的,纳入文明单位动态管理。 同时公安机关在济南市区主干道布设警力,加大查处劝导力度,重点采集未佩戴头盔人员信息,通报所属单位,联合生产厂家发放租赁头盔20余万个。目前, “一盔一带、安全常在”已成为市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安全带使用率接近100%,头盔佩戴率超过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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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5 16:2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不只查处不带头盔的,逆行闯红灯的应该同样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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