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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话题] 为什么被拐孩子选择“养父母”那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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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21-12-9 08:55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最近,在苦寻儿子14年的孙海洋夫妻与儿子孙卓团圆相认的背景下,微博上一条#被拐儿童找回后将生母拉黑#的话题让不少网友看后表示:意难平啊。
      被拐卖的孩子杨家鑫被找回后,先和妈妈夏先菊在警方的安排下见了一面。最终,他决定还是和“养父母”一起生活,至今没有回过四川。更让妈妈伤心的是,不知何时,儿子已经把她拉黑了。
      妈妈说:“我只是想像一个朋友那样关心一下,可是他都把我拉黑了,我只能通过和他养母聊天来知道一些情况”。
她也期待孩子再长大一些之后,对她的态度能转变。      此前被找回的孙卓也表示:“他们找了我十几年,应该是非常非常疼爱我,非常关心我,谢谢他们这么多年一直在找我,他们也很辛苦,其实我心里有一点愧疚,他们一直在找我,但要是见了面的话,我应该不会留在那里,估计他们会很失望吧。其实就是多了一个家,这边也是我的父母,那边也是我的父母。”
      对于被拐孩子们的选择,很多网友表示不太理解:为什么父母苦寻这么多年,被拐卖的孩子却不选择亲生父母这边?

心理学家:孩子的选择应被尊重
      对于孙卓的选择,心理学专家何日辉表示,被拐卖的孩子从头到尾都是受害者,生父母和养父母在其生命中都扮演了重要角色,外界应尊重理解当事人的选择,不应在此时对其施加更多压力。
      “在他的成长过程中,他和亲生父母的情感连接断裂了,他和养父母是有感情的。但现在根据公开报道,孙卓的养母被采取强制措施,再加上当地的舆论,孙卓本人面临的压力是很大的。”
法律专家:不应由收买家庭继续抚养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姚欢庆表示,“原则上不应该由收买家庭继续抚养孩子,这有专门的法律规定或者相关的规则处理。”      姚欢庆说:“从法律上看,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行为属于非法行为,刑法专门规定了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可以看出,总体的法律精神、导向是不允许收买人与被拐卖的妇女、儿童之间建立法律上的联系,在这样的原则基础上,如果被拐卖的孩子尚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这种情况下不能考虑儿童的意愿,而是应该让其回到亲生父母身边,法律上采取的态度是让其与亲生父母建立法律关系。”
孩子不选择回归,找寻还有意义吗?
当然有。
第一,许多被拐卖的孩子并不像部分新闻的主人公一样,被“养父母”家庭妥善对待。对于那些渴望和亲生父母重建情感连接的孩子们而言,被找寻的同时,他们也时刻期待着重逢。
第二,无论孩子有没有选择亲生父母,对亲生父母而言是有意义的。
2014年,孙海洋的寻亲故事被改编成了电影《亲爱的》。影片中的人物韩德忠(原型是孙海洋)说“我找不动了”,但现实生活中孙海洋一直未放弃。
“我们一直保存着一张你小时候的照片,经常拿出来看,现在看到长大后的你,依旧可以看出小时候的样子。”一家三口坐下后,彭四英小心翼翼掀开儿子的口罩说道。一旁,孙海洋紧紧攥着孙卓的手,依旧不肯放开。
第三,拐卖儿童和收买被拐卖儿童都是犯罪。找寻被拐儿童的过程中,警方也有机会能根据线索锁定拐卖人与收买家庭,让他们得到法律制裁。团圆不是拐卖事件的终点
截至2021年11月30日,公安机关“团圆”行动共找到失踪被拐儿童8307名,侦破拐卖儿童积案292起,抓获拐卖犯罪嫌疑人697名。
对旁观者来说,团圆是被拐儿童与亲生父母的结局。而对当事人们来说,这更是个开始,断裂多年的感情需要修复,孩子们也要重新面对自己的人生选择。
也许从孩子的角度看来,把他养大的人是“养父母”,但在更多人看来,他们是“买方”,是他们买走了孩子原本的未来。

愿世上再无此类离散
天下骨肉皆团聚
再也没有人的成长被撕裂
孩子都在父母的怀抱里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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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9 10:41 | 只看该作者
人贩子的犯罪成本太低了才会有这样的麻烦出来,建议修改刑法,拐卖妇女儿童者一律枪毙
3#
发表于 2021-12-9 16:19 | 只看该作者
对买方的宽容,就是对犯罪的默认,任何情况下,没有买卖就没有杀戮,犯罪就是犯罪!
4#
发表于 2021-12-11 08:4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xiaojian9936 发表于 2021-12-9 10:41
人贩子的犯罪成本太低了才会有这样的麻烦出来,建议修改刑法,拐卖妇女儿童者一律枪毙

一旦这样,那么犯罪分子可能在被发现之前让被拐对象陪葬啊,,,法律专家比你想的周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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