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论坛-莱芜都市网旗下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用户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4662|回复: 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都市话题] 明起试行,每生每课时不超过3.5元,山东发文规范课后服务收费标准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21-12-31 08:41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山东出台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办法:课后服务性收费每生每课时最高不超3.5元,教师每课时至少补助50元
      昨天,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联合印发《山东省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办法》,规定学校课后服务要坚持公益导向,所需经费通过财政补贴和收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相结合的方式解决;明确学校向学生直接提供课后服务,可以收取服务性收费等。

      学校向学生直接提供课后服务,可收取服务性收费。公办学校课后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在每生每课时乡村学校(地处农村或乡镇的学校)不超过3元,其他学校不超过3.5元范围内,制定本地工作日期间课后服务收费标准。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在法定工作日从事课后服务,一般按每课时不低于50元标准核定补助。对聘请校外人员参与课后服务的,课后服务补助可按劳务费管理。《办法》于2022年1月1日起试行,周末及节假日托管服务,寄宿制学校工作日课后服务,民办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可参照《办法》规定执行。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2#
发表于 2022-1-3 22:1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校外辅导取缔了,学校辅导开始收费了。
3#
发表于 2022-1-3 22:5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最担心的事早晚还是发生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用户

本版积分规则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

争议投诉|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莱芜都市网 鲁ICP备09082194号-1 经营性ICP:鲁B2-20220951号

GMT+8, 2025-5-2 22:56 , Processed in 0.025055 second(s), 28 queries ,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