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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快人心!16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二审审结,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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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1 14:05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备受关注的金玉云等16人恶势力犯罪集团终于迎来了法律的制裁。2021年3月10日上午,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法院对金玉云等16人犯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聚众冲击国家机关、开设赌场等罪一案作出一审判决。2021年12月1日,二审维持原判。





该起案件是钢城区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涉案范围广,涉案人员众多,社会影响恶劣。被告人金玉云为获取非法利益,以血缘、亲友等关系为纽带,先后纠集刘国城、刘明等15人,进行非法放贷、非法讨债,在此过程中,公然通过暴力殴打、威胁、辱骂、滋扰、摆花圈、喷漆涂字、拉横幅、喊喇叭、聚众造势、堵门阻工等手段,强行向被害人及被害人的特定关系人索债,插手他人经济或家庭纠纷,多次有组织的持续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开设赌场、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等违法犯罪行为,形成了以被告人金玉云为首要分子,被告人刘国城、刘明为重要成员,被告人蔺全玲、亓爱菊等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不仅直接侵犯了被害人的人身、财产权益,也侵害或者影响了被害人的亲友、邻里,严重扰乱、破坏了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综上,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综合考虑各被告人在犯罪过程中参与的时间、作用、程度,钢城区法院对被告人金玉云以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开设赌场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并处罚金一百五十万元;被告人刘国城以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开设赌场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一百一十万元;被告人刘明以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对其余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至四年不等刑期,并相应判处罚金,五年以上重刑率达93.75%。

宣判后,金玉云等人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审判决认定的犯罪实施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审判程序合法,并依据各上诉人、原审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科以刑罚,量刑适当。2021年12月1日依法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近年来,钢城区法院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聚焦重点任务,靶向问题短板,共审结7件,判处罪犯54人。下一步,钢城区法院将继续锚定长效常治目标,有效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从制度层面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确保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向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推进,为钢城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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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1 14:2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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