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喜欢在家里养宠物,可爱萌趣,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很多乐趣。特别是近些年,养狗居民逐渐增多,为进一步促进社会文明建设,倡导居民群众文明养犬,2021年9月1日,《济南市文明养犬管理条例》正式实施。 为切实落实济南市公安局、莱芜区分局开展的养犬管理专项工作,花园派出所协同社区工作人员,深入社区里巷、楼宇单元发放宣传单、张贴宣传海报,面向社区居民持续开展文明养犬宣传,让每一位养犬人第一时间了解新规内容,为符合办证条件的爱犬尽快获得一个合法的身份。 同时,花园派出所加大对辖区青草河畔、红石公园等集中休闲地点的巡逻查控,重点关注遛狗不栓绳、不清理粪便等不文明行为,务求工作取得实效,为群众创造一个安全、洁净的生活环境。 在此,花园女警向广大养犬市民朋友倡议,请您文明养犬、规范养犬、依法养犬,请勿发生以下违法养犬行为: 1、饲养禁养犬 2、不办证不年审 3、饲养多只 4、遛犬不栓绳犬吠扰民 5、遗弃虐待犬只
狗狗带给我们的是温暖陪伴,愿我们给予它的回报是合法的身份、不离不弃的承诺。
依法办理饲养犬只的相关手续,并每年申办延续登记,做到一户一犬,不饲养大型犬、烈性犬。
不带犬进入社会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培养爱犬出门随行保持安静的好习惯,防止爱犬乱吠乱叫、伤人、夜晚狂叫扰民现象发生。
外出遛犬时,随身备好小铲子(或硬皮纸)和塑料袋,及时清理犬的粪便,并妥善处置保持周边环境的清洁卫生。
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养犬人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将犬只送到农业农村部门公布的定点机构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
外出遛犬时请为爱犬带上犬链,或将爱犬装入犬带、大笼,为大型犬只佩戴嘴罩避免伤人、打斗、走失等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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