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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话题] 莱芜这些“司机”收敛着点,真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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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3-20 08: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有效预防二三轮电动车、摩托车交通事故的发生,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近日,济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莱芜区大队持续开展二三轮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查处电动自行车未按交通信号规定行驶172起、逆向行驶1054起,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1707起,摩托车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头盔137起,纠正教育电动车未佩戴头盔300余人次。

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对骑电动自行车带牌上路、骑电动车佩戴头盔、服务企业需购买保险进一步明确。

一、骑电动自行车上路必须带牌二、不戴头盔、看手机、打电话或面临20元罚款

如果驾驶人出现骑车打电话、玩手机、不戴头盔的行为,初次违反,由交管部门给予口头警告,责令改正,并登记相关信息,再次违反且经责令改正仍拒不改正或者造成危害后果的,处20元罚款。

三、快递、代驾、外卖等服务企业需购买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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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3-20 10:54 来自莱芜都市网APP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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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3-21 20:41 来自莱芜都市网APP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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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3-25 20:47 | 只看该作者
很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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