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论坛-莱芜都市网旗下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用户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3066|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都市话题] 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鄂庄煤矿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22-5-9 15:2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鄂庄煤矿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 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对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鄂庄煤矿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鄂庄煤矿环境影响后评价
建设地点:济南市莱芜区高庄街道办事处
项目概要: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鄂庄煤矿位于济南市莱芜区高庄街道办事处,面积17.3594km2。矿区拐点极值直角坐标:X=4004733.36~4009888.40,Y:39554672.72~39560640.77。矿井主要可采煤层有2、4、7、11、13、15、19煤层。目前,矿井开采动用了2、4、7、11、15煤层。矿井分为两个开采水平:-300水平和-530水平。矿井共划分六个采区,分别为一、二、三、四、五、六采区,其中二、三、五、六采区已基本开采结束,目前仅开采一采区、四采区。
二、项目造成的环境影响及达标情况
本项目废气包括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其中有组织排放包括:颗粒物、SO2、NOx;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未收集的颗粒物以及CO、NOx。根据监测数据:天然气锅炉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排放浓度限值以及《关于加快推进全市锅炉深度治理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济环字[2018]204号)限值要求。锅炉废气颗粒物排放量为0.19t/a,二氧化硫排放量为0.36t/a,氮氧化物排放量为0.96t/a。根据监测数据:无组织颗粒物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表5中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项目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锅炉排污水、软水制备排水、软水制备系统冲洗废水、矿井涌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排入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绿化及道路喷洒。锅炉排污水、软水制备排水和软水制备系统冲洗废水用于地表降尘。矿井涌水处理后,905.27m3/d用于矿井降温用水补水、地表降尘用水、井下洒水、瓦斯站抽采补充水、车辆清洗补水、软水制备用水、软水制备系统反冲洗用水,剩余8770.98m3/d排入综合水渠,后排入牟汶河。
项目噪声主要源于工业场地设备、风井场地设备以及运输车辆等,根据监测结果,主工业场地及东风井工业场地周围敏感点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主工业场地和东风井工业场地厂界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分定期清运;煤矸石通过中国能源矿产交易中心竞拍,按最终竞拍价出售;矿井涌水处理站污泥委托山东恒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处理处置;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处置;废PP棉、废渗透膜外售后综合利用;项目废油桶、废矿物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定期委托莱芜市鑫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处置。
根据本次评价对矿区范围内的土壤监测结果,厂址处土壤的各项监测指标均未超标,其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表1中第二类用地标准要求;矿区内农用地土壤各项指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表1筛选值标准。
根据现场勘查矿区范围内动植物主要为该区常见、广布种,未发现濒危珍稀保护动植物分布;项目区周围无省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胜古迹及自然保护区等,项目区农业生产以种植业为主。根据地面岩移观测结果,矿区内塌陷程度较小,对周围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的查询、查阅服务。
(2)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通过电话或信件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进行意见表述,也可将自己的意见形成书面文字送至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公众意见表链接见附件。
四、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鄂庄煤矿
联系人:孙科长
联系电话:15069085892
单位名称:江西省地质局实验测试大队
联系人:孟磊
联系电话:15550028672

公众意见表.doc

16.62 KB, 下载次数: 381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用户

本版积分规则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

争议投诉|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莱芜都市网 鲁ICP备09082194号-1 经营性ICP:鲁B2-20220951号

GMT+8, 2024-9-27 22:14 , Processed in 0.060093 second(s), 3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