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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专项行动,9月30日前自首可以依法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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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17 08:3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最新消息!
日前,山东召开会议
部署开展新一轮
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行动要全面收缴非法枪爆物品
鼓励群众主动上交
枪支、弹药、爆炸物品
仿真枪、弩和管制刀具等物品
9月30日前投案自首
或者主动交出枪爆非法物品的
可以依法从轻、减轻、免除处罚
或者不予处罚

    6月8日,打击整治枪支爆炸物品违法犯罪省级联席会议召开,总结2020至2022年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分析当前枪爆违法犯罪形势,对开展新一轮为期三年的专项行动进行动员部署。
    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要强力推进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管严控枪爆物品,严查严打枪爆违法犯罪,坚决消除影响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要严打严惩涉枪爆违法犯罪。加强部门合作、警种协作,主动发现、深挖打击,对非法制造、网上贩卖、物流寄递枪爆物品等违法犯罪,实行精准化、全链条、深层次打击整治,做到线不漏人、人不漏罪,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
    要全面收缴非法枪爆物品。广泛宣传《关于依法收缴非法枪爆等物品严厉打击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的通告》,鼓励群众主动上交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仿真枪、弩和管制刀具等物品,9月30日前投案自首或者主动交出枪爆非法物品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要打一场声势浩大的人民战争。鼓励、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违法犯罪线索,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按照《山东省群众举报枪爆危险物品违法犯罪奖励办法》给予相应奖励,最高可达10万元。
    要加强专项行动组织领导。防范打击枪爆违法犯罪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全省“一盘棋”思想,密切协作配合,加强工作督导,形成打击整治合力,确保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取得良好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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