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论坛-莱芜都市网旗下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用户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1925|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酒驾发生交通事故意外身亡,钢城这位司机赔了24万!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23-7-24 08:0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朋友聚餐本为乐事,酒后驾车却赔上了性命。那这种情况下,同桌共饮者是否担责呢?近日,钢城区法院审结了一起因酒驾发生交通事故意外身亡后,家人起诉共饮者赔偿的案件。

    黄某、楚某为薛某出国饯行,三人在饭店聚餐饮酒后,楚某醉酒驾驶二轮摩托车离开途中,逆行撞至路面的洗车平台后摔倒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后协商未果,楚某家属将黄某诉至钢城区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黄某在明知楚某醉酒驾驶摩托车本就存在危险性,却没有履行劝阻楚某驾驶摩托车的义务,且在事发当日楚某离开后,黄某曾电话联系楚某,路人接听电话并告知楚某发生交通事故,黄某以其对事发地点不熟悉为由,未在第一时间赶至事故现场,也没有采取进一步的救护措施,因此对楚某的死亡存在一定过错。结合案件具体情况,法院认为黄某承担15%的赔偿责任,判决黄某赔偿楚某家属24万余元损失。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该判决现已生效。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支持支持2 反对反对
2#
发表于 2023-7-25 05:33 来自莱芜都市网APP | 只看该作者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用户

本版积分规则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

争议投诉|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莱芜都市网 鲁ICP备09082194号-1 经营性ICP:鲁B2-20220951号

GMT+8, 2024-6-16 22:19 , Processed in 0.056128 second(s), 3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