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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未授权”,济南一地标场馆发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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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24 08:3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11月22日,济南市美术馆(济南画院)发布声明,声明中称,近日,该馆(院)接群众反映,有人以“济南画院”“济南市画院”“市画院”“画院”等名义,在抖音等网络平台进行艺术品或类似物品的交易活动。截至声明发布之日,济南市美术馆(济南画院)从未授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在网络平台开展任何形式的艺术品或类似物品的交易活动,目前存在的艺术品或类似物品的交易活动及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与该馆(院)无关。
    据了解,济南画院建院于1980年。2013年3月,在济南画院的基础上成立了济南市美术馆,挂济南画院牌子,为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声明表示,对假冒济南市美术馆(济南画院)名义等非法手段谋取非法利益,以及侵犯其他合法权益的非法行为,济南市美术馆(济南画院)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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