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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楼市新通知:即日起,莱芜取消这项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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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 08:43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即日起
取消对商务办公类建筑
最小分割单元建筑套内面积限制
严禁擅自改建为类住宅
    为进一步鼓励房地产市场发展,近日,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联合发文,即日起决定取消对商务办公类建筑塔楼最小分割单元套内面积限制。
    废止《济南市建筑设计导则》中“商务办公类建筑塔楼最小分割单元的套内面积不应小于150㎡”的规定;《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分割销售及登记有关工作流程的通知》中涉及该条款的规定一并取消。
    商务办公类建筑分割单元需符合相关建筑设计规范要求,不得预留相关改造条件,严禁擅自改建为“类住宅”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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