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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发文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研学实践,包括莱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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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9-21 08:1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日,济南市教育局、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中小学研学实践工作健康发展的通知》,规定学校每学年安排集体研学实践活动原则上不超过2次,各学校研学方案须在行前至少30日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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