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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发布公告!涉及多个镇街!违反规定将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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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9-26 08:22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日

莱芜区城乡水务局发布

《莱芜区人民政府关于

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为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山东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现将全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公告如下:

一、依据水利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划定全区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15344.72公顷,涉及张家洼街道、高庄街道、鹏泉街道、口镇街道、羊里街道、雪野街道、牛泉镇、苗山镇、大王庄镇、寨里镇、茶业口镇、和庄镇等12个镇街。具体分布范围和面积见附件。

二、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控制规模、合理布局,并采取保护林下植被、蓄水保土等措施。

三、已在禁止开垦的陡坡地上开垦种植农作物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退耕,植树种草;耕地短缺、退耕确有困难的,应当修建梯田或者采取其他水土保持措施。

四、违反规定,在我区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条予以处罚。

五、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1

莱芜区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街道)

附件2

莱芜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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