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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事关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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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1-8 09:03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很多群众询问灵活就业人员当前缴纳的职工医保不设立个人医疗账户,如何变更为有个人账户的缴费类型?变更需要准备哪些手续,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针对群众关切,莱芜区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回复称,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全省统一明确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缴费比例,调整为7% 和9% 两档:原 5% 缴费比例统一调整为 7%,9% 缴费比例保持不变。

缴费比例与个人账户的对应规则如下:

  1. 按7% 比例缴费的,不建立个人医疗账户;

  2. 按9% 比例缴费的,按缴费基数的 2% 计入个人账户,计入前会先代扣 10 元职工大额医疗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选择 7% 还是 9% 的缴费比例,参保人享受的门诊、住院医保报销待遇完全一致(包含生育医疗费报销,无生育津贴);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职工医保缴费年限满足最低要求后,两类参保人员均会按月划拨个人账户资金。

若灵活就业参保人想要变更缴费比例,需本人携带身份证件,前往莱芜区行政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办理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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