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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莱芜区雪野街道官正村
通则式村庄规划(2025-2035年)批后公告
《济南市莱芜区雪野街道官正村通则式村庄规划(2025-2035年)》于2026年1月23日经市政府批复,现进行公告。
规划概况
官正村位于莱芜区雪野街道西侧,规划范围总用地面积252.52公顷(不含城镇开发边界)现状以农林用地、村庄建设用地、陆地水域为主。至规划期末,户籍人口约605人,村庄规划泥盖用地空间布局优化、公共服务设施及公用设施完善等内容。
村庄规划管控规则
一、农业空间保护
1、本村划定永久基本农田25.66公顷,集中分布在村域东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
2、本村耕地保有量28.8公顷,不得随意占用耕地。确实占用的,应经村民小组确认,村委会审查同意出具书面意见后,由主管部门按程序办理相关报批手续。
3、未经批准,不得在园地、商品林及其他农用地进行非农建设活动,不得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采矿、取土等活动。
4、本村规划设施农用地3处,面积1.25公顷。应按规定要求兴建设施和使用土地,不得擅自或变相用于非农建设,并采取措施防止破坏和污染土壤耕作层。
二、生态空间保护
1、本村落实生态保护红线121.52公顷,集中分布在村域西部和南部,确保规划后生态保护红线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
2、保护村内林地、草地、水域等生态用地,不得开展破坏生态景观、污染环境的开发建设活动,做到慎砍树、不填湖。
三、历史文化保护本村涉及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1处,为鲁中军区机械修理所旧址。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迁移、重建,由取得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担。对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保养、迁移,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和最小干预的原则,确保文物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四、建设空间管制本村规划村庄建设用地11.71公顷。
(一)产业发展空间
1、本村经营性建设用地以商业服务业用地为主。
2、经营性建设用地调整应经村民小组确认,由村委会审查同意,逐级报村庄规划原审批机关批准。
(二)农村住房
1、新建农村住房应在规划的宅基地建设范围内,且优先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和未利用地。
2、新审批宅基地不超过133平方米/户,应满足《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24年版)及济南市宅基地管理有关规定。
(三)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1、不得占用道路用地建房。
2、本村规划采用集中供水模式;房屋排水接口需向村民小组确认后再进行建设。
3、垃圾收集点、公厕、污水处理设施等公用设施用地及综合服务站、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幸福院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村民不得随意占用。
五、安全与防灾减灾
1、村民宅基地选址和农房建设须避开自然灾害易发地区。
2、村庄建筑间距和通道的设置应符合村庄消防安全要求;道路为消防通道,不准长期堆放阻碍交通的杂物。
3、村庄广场、停车场等开敞空间为紧急情况下的防灾避险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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