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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这个村迎来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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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2-9 09:50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日

莱芜区人民政府方下街道办事处发布

《济南市莱芜区方下街道冶河村

通则式村庄规划(2024-2035年)

批后公告》

《济南市莱芜区方下街道冶河村通则式村庄规划(2024-2035年)》于2025年11月20日经市政府批复,现进行公告。

规划概况

冶河村位于莱芜区方下街道驻地西侧,村域面积146.66公顷,现状以农林用地、村庄建设用地、陆地水城为主。至规划期末,户籍人口约906人。村庄规划涵盖用地空间布局优化、公共服务设施及公用设施完善、道路交通优化提升等内容。

村庄规划管控规则

一、农业空间保护

(1)本村划定永久基本农田29.26公顷,集中分布在村域南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

(2)本村耕地保有量35.76公顷,不得随意占用耕地。确实占用的,应经村民小组确认,村委会审查同意出具书面意见后,由主管部门按程序办理相关报批手续。

(3)未经批准,不得在园地、商品林及其他农用地进行非农建设活动,不得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采矿、取土等活动。

(4)本村规划设施农用地4处,面积5.23公顷。应按规定要求兴建设施和使用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于非农建设,并采取措施防止破坏和污染土壤耕作层。

二、生态空间保护

(1)本村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

(2)保护村内林地、水域等生态用地,不得开展破坏生态景观、污染环境的开发建设活动,做到慎砍树、不填湖。

三、历史文化保护

本村现有1处古树名木备资源,为明朝洪武年间古槐。参照《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禁止在古树名木上刻划、钉钉、缠绕绳索、攀缘折枝或借用树干搭棚作架等有损古树名木生长的行为;禁止在树冠下堆放物料,挖坑取土,动用明火,排放烟气,倾倒有害树木的污水、污物;禁止在树冠外缘五米以内新建任何建筑物。

四、建设空间管制

本村规划村庄建设用地30.94公顷。

1.产业发展空间

(1)本村经营性建设用地以商业服务业用地和工业用地为主。

(2)经营性建设用地调整应经村民小组确认,由村委会审查同意,逐级报村庄规划原审批机关批准。

2.农村住房

(1)新建农村住房应在规划的宅基地建设范围内,且优先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和未利用地。

(2)新审批宅基地不超过166平方米/户,应满足《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24年版)及济南市宅基地管理有关规定。

3.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1)不得占用道路用地建房。

(2)本村规划采用集中供水模式;房屋排水接口需向村民小组确认后再进行建设。

(3)垃圾收集点、公厕、污水处理设施等公用设施用地及综合服务站、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幸福院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村民不得随意占用。

五、安全与防灾减灾

(1)村民宅基地选址和农房建设须避开自然灾害易发地区。

(2)村庄建筑间距和通道的设置应符合村庄消防安全要求;道路为消防通道,不准长期堆放阻碍交通的杂物。

(3)村庄广场、停车场等为紧急情况下的防灾避险场所。

用地现状图

用地规划图

近期建设项目规划图

总平面布局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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