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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的商家和市民朋友们注意啦!《济南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管理条例》已正式修订通过,将于2026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规对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进行了全链条规范,核心变化一次看懂。
这些区域和载体,全面禁止设广告
新规明确济南将实行户外广告分区管理,划定禁设区、限设区和展示区,并给出了明确的“负面清单”。以下区域和载体一律禁止设置户外广告:国家机关、学校、医院、居民区等特定功能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及其保护范围;所有建(构)筑物顶部(楼顶广告全面叫停);护城河沿岸、泉水公园、风景名胜区(公益广告除外);立交桥、高架桥、隧道口、观光电梯、雕塑、纪念碑等景观构筑物;交通安全设施、消防、电力、燃气设施、行道树、绿地;阅报栏、路名牌、公共座椅等城市公共设施;以及中心城区及区县建成区内的“高炮”广告(大型高立柱广告)。
商家招牌怎么设?这样规范
对于商家最关心的店招牌匾,新规也作出了细致规定。每个店铺限设一个店招,有多个临街立面的每个立面可设一个;店招牌匾一般宜在三层楼窗户以下设置(展示区除外),且禁止超出建筑物顶部和裙房顶部设置,坡屋顶不得超过屋檐。如果是多个单位共用同一场所,则由所有权人或管理人整体规划。
大型广告必须审批,违规最高罚50万
在大型户外广告方面,凡任一边长4米以上或面积10平方米以上的广告即为大型户外广告,必须申请行政许可。利用公共资源设置商业广告的,须通过招标、拍卖等公平竞争方式取得使用权,许可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未经许可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的,将面临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拆除的将依法强制拆除。
安全与公益并重,手机可查合规点位
广告牌的安全与公益属性也被纳入法定责任。设置人须保持广告牌整洁完好,大型户外广告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安全检测,达到设计工作年限的必须拆除;大风、大雪、雷雨等灾害性天气来临前及发生后,也要及时进行安全检查。同时,商业广告版面连续空置的应当予以装饰或发布公益广告,政府征用商业广告设施发布公益广告的应当依法补偿。值得一提的是,新规要求城市管理部门完善并利用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管理信息系统,依法公开专项规划、设置方案等信息。这意味着今后哪块广告牌合规、哪里能设、哪里禁设,市民和商家动动手指就能在线查询和监督。
距离7月1日实施还有不到一个月,相关单位应提前对照新规自查自纠,避免违规受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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