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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发出专项警示!严禁向未成年人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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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7-11 08:3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济南市莱芜区消费者协会近日发布专项消费警示,明确严禁向未成年人销售槟榔及其制品,呼吁社会各界共同筑牢青少年健康成长防线。

警示指出,槟榔已被世界卫生组织列为一类致癌物,对未成年人危害尤为突出。未成年人身体尚未发育成熟,长期咀嚼槟榔不仅易引发口腔黏膜下纤维化、口腔溃疡等病变,显著增加口腔癌发病风险,其含有的生物碱还具有较强成瘾性,易导致依赖并影响正常生长发育。同时,槟榔及其制品不属于食品,国家相关规定明确严禁将其作为食品经营,更不得向未成年人售卖。

针对经营者,莱芜区消协提出严格要求:各经营主体必须在显著位置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槟榔及其制品”的醒目警示标识;对疑似未成年人的购买请求必须拒绝销售;严禁在校园周边便利店、文具店、流动摊贩等渠道售卖,严禁通过“捆绑销售”“搭售零食”等方式变相诱导;线上平台亦需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杜绝推送相关商品信息。此外,经营者应主动自查整改,确保槟榔制品与食品物理隔离、分区摆放,严禁在食品经营区域混放销售,并加强员工培训,杜绝违规销售行为。

莱芜区消协同时提醒广大家长主动了解槟榔健康危害,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帮助孩子树立健康消费观念。如发现商家向未成年人销售槟榔、校园周边违规售卖或发布诱导广告等行为,可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或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莱芜区消协呼吁经营者严守法律底线、家长加强监护引导、消费者主动监督,携手营造安全健康的消费环境,守护青少年的美好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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