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论坛-莱芜都市网旗下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用户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2001|回复: 3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不早于8:20 ​手机禁止带入班级…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21-6-22 15:21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济南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布置作业

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不早于8:20

6月22日上午,济南市教育局举行落实“五项管理”、 规范办学行为新闻发布会。记者在会上获悉,济南市出台十项举措,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其中提到,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布置作业,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生上午上课时间不早于8:20,中学生上午上课时间不早于8:00。


切实减轻作业负担。严格监督各学段作业总量控制要求和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时间;建立以年级统筹为主线、学科协调为辅线的双线作业管理机制,合理确定每天各学科作业比例,鼓励学校系统化编制符合学习规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的分层作业,提高针对性,避免机械无效作业;强化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学科教师和班主任对作业的规划设计、统筹协调和分层实施。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以课前预习、课后巩固、作业练习、微信群打卡等任何形式布置作业。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书面家庭作业每天不超过60分钟。

充分保障睡眠时间。通过各种途径宣传科学睡眠知识,提高干部教职工、学生、家长重视程度,校内校外、学校家庭协同,共同解决学生睡眠不足问题;按照睡眠管理要求,落实上课时间、作息时间和就寝时间几个关键时间点的管理,确保学生充足睡眠(小学生上午上课时间不早于8:20,中学生上午上课时间不早于8:00;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应达到10小时,初中生应达到9小时,高中生应达到8小时;小学生就寝时间一般不晚于21:20,初中生一般不晚于22:00,高中生一般不晚于23:00;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对学生睡眠状况进行监测分析,提出科学指导意见;探索作业分层设计,优化学习方式,科学有效提升作业质量,保障学生睡眠时长。

手机禁止带入班级

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行动


记者从会上获悉,要严格加强手机管理。讲究策略,疏堵结合,强调“限制带入校园,禁止带入班级”,做到刚性要求和暖心服务相统一,通过设立校内公共电话、建立班主任沟通热线等途径,解决学生与家长沟通需求,防止简单机械管理。督促指导将手机管理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形成长效管理的机制。老师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引导家长配合学校共同做好学生手机的自我管理。

严格规范读物管理。严格进校园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推荐程序,严把源头关,按照12项负面清单的要求,坚决杜绝不良倾向和有害读物进入校园。同时“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 ‘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不得推荐选用。加强学校图书馆建设,提高图书读物的有效使用,丰富学生的阅读体验。

全面强化校园安全。推进校园人防、物防、技防达标升级建设,全面增强校园安全保障能力。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坚决防范校园欺凌事件。加强对学生防溺水教育,压实家长监护责任,严防学生溺水事件。压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保障校车安全运行。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

推进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
结束时间不早于下午5:30


综合治理校外培训。合法合理实施校外培训监管执法。强化属地管理,明确监管职责,推动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服务平台建设。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坚决整治“无证办学”“超纲教学”“提前教学”“超时授课”等违规办学行为,强化线下培训机构规范管理,形成良性有序的治理环境。指导家长树立正确的育儿观、成长观,减少盲目性和跟风心理,避免“校内减负、校外增负”。

拓展完善课后服务。推进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在实施政府财政补贴为主的基础上,探索家长合理分担运行成本。课后服务结束时间一般不早于每天下午5:30,并可根据家长需求灵活安排;探索引进校外专业力量提供以艺体、科技创新等为主的课后服务,尝试周末实施课后服务等,满足学生多元化、个性化需求。


来源:天下泉城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1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2#
发表于 2021-6-22 16:3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21-6-22 17:4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辅导班不是公立学校,人家愿意几点就几点,嫌早或者嫌晚的可以不去辅导班,在家学就好了
4#
发表于 2021-6-23 06:1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晚开校门就能让学生多睡觉吗?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用户

本版积分规则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

争议投诉|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莱芜都市网 鲁ICP备09082194号-1 经营性ICP:鲁B2-20220951号

GMT+8, 2025-5-13 13:18 , Processed in 0.029584 second(s), 27 queries ,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