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莱芜城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招聘简章 山东莱芜城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简称莱芜城投公司)成立于2010年1月,注册资本10亿元,为济南市市属国有独资企业。近年来,主要承担了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公益性重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重点完成了山东财经大学莱芜校区融资建设、山财大燕山学院迁址莱芜合作办学、全市土地增减挂钩项目资金运作等省市重点项目。现因公司发展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委托济南莱芜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聘用。 (二)定向报名、服从调配。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一)业务主管3名:财务主管、资产管理主管、市场营销主管各1名。 (二)工作人员3名:办公室职员、财务科职员、金融管理职员各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具有干事创业、追求卓越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要的专业知识、学历及技能条件(附件1),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勤勉尽责,团结合作,廉洁从业,无不良履职纪录,作风形象和职业信誉好,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 (三)年龄 主管:40周岁以下(198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职员: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5.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 7.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8.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渠道 在济南市国资委、济南莱芜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等相关网站发布招聘简章信息。 五、招聘程序 (一)主管岗位 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背景考察、体检、录用等程序进行。 六、有关待遇 (一)拟聘用人员与莱芜城投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 (二)工资待遇按照莱芜城投公司薪酬福利管理办法执行,按国家规定享受有关社会保险各项福利。 七、招聘期间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应聘人员须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委托济南莱芜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全面做好人员进出登记、体温检测和出示健康码等工作,全力确保招聘期间人员安全健康,面试将根据报名人员情况集中或分批组织。 八、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信息和材料,存在弄虚作假者,取消其资格。 (二)莱芜城投公司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三)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山东莱芜城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所有。
附件:1.公开招聘计划表; 2.报名登记表; 3.个人承诺书; 4.新冠肺炎防控个人健康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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