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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出新规,即日起施行!事关新房、精装房…这些情况不得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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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27 08:4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7月26日,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新建商品房销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完善房地产开发项目电子手册制度,对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房项目,开发企业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认筹的户数不得超过准售房源的1.5倍。
开发企业应与买受人书面明确认筹(购)楼栋及预售许可证信息,不得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的楼栋纳入选房范围。

此外,开发企业应严格执行《济南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按规定收存商品房预售资金。

交付样板房的装饰装修标准应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交付标准保持一致,与项目实际交房状况保持一致。自集中交付之日起1个月内,交付样板房不得拆除、出售。交付标准样板房确需拆除的,应提前向公证机构申请保全证据公证。
《通知》自7月26日发布之日起施行,下发之后,开发企业在办理相关业务时,要严格按本通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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