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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区市场监管局曝光4起食品领域处罚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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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27 10:5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根据《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在食品药品执法办案中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要求,现将莱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查办的食品案件曝光如下:

济南市莱芜区盛香斋肉制品厂生产经营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该单位生产经营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无销售记录即未建立出厂检验记录制度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五)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十三)项之规定,给予该单位:警告;罚款120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50.00元、没收10箱香肠(300克*25袋/箱,标注生产日期:2021年06月16日)的行政处罚。

济南市莱芜区鸿泰茶庄经营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即从事食品经营案

该单位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即从事食品经营活动、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该单位:警告;没收涉案茶叶及违法所得36.00元;罚款5000.00元的行政处罚。

济南市莱芜区开心卤肉饭铺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即从事食品经营案

该单位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即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依据《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给予该单位:罚款1000.00元的行政处罚。

济南市莱芜区一棵树大药房有限公司未建立药品购进记录,未按照规定留存合法的有关资料、销售凭证案

该单位购进涉案药品防己时,未建立药品购进记录,未按照规定留存合法的有关资料、销售凭证。依据原《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九条、第八十四条;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款之规定,给予该单位:警告;罚款25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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