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论坛-莱芜都市网旗下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用户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4866|回复: 6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钢城区法院高效审结张军等五人“套路贷”恶势力案件!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21-9-2 11:02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21年8月31日,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张军等5人恶势力犯罪案件宣判,依法从重从快从严打击了黑恶势力犯罪。


被告人张军等人通过套路贷的方式非法放贷,在索债过程中,采用暴力殴打、言语威胁、上门滋扰等手段,逼迫借款人或担保人还款或重复、虚高书写借条,强行索要他人财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借款已还清或已起诉的事实,以提起诉讼为手段,提供虚假陈述、证据,使法院作出有利于自己的判决,从而获得财产,或者使用借款时签订的房屋抵押合同或转让协议,向他人出卖借款人或担保人的房屋,骗取他人财物;在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过程中实施殴打行为;任意占用被害人房屋居住,逼迫被害人搬出,严重影响他人生活,多次实施殴打、言语威胁、滞留滋扰等寻衅滋事行为。


钢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军等人多次交叉结伙实施违法犯罪,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张军为纠集者、被告人耿海明、和锡全、李传顺、亓占涛为成员的恶势力。该组织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综合考虑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作用、参与程度,钢城区法院对被告人张军以敲诈勒索罪、诈骗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七十万元,其他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四个月至四年不等刑期,并相应判处罚金。判决后,张军等人提起上诉。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1 支持支持6 反对反对
推荐
发表于 2021-9-2 11:0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21-9-3 07:1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21-9-3 08:2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上诉也呗打吊了,只不过是把你的刑期又延长了两三个月
5#
发表于 2021-9-3 16:42 | 只看该作者
挣钱,一定要合法
6#
发表于 2021-9-4 06:4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用户

本版积分规则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

争议投诉|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莱芜都市网 鲁ICP备09082194号-1 经营性ICP:鲁B2-20220951号

GMT+8, 2025-5-7 12:14 , Processed in 0.025827 second(s), 29 queries ,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