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 济南历城交警官宣 11月10日起 大型车辆右转必停让行! 否则将被抓拍 罚款200元、记3分 对单位车辆出现多次上述交通违法行为的 将深度追究企业法人和管理人员责任
大型车辆右转弯时,前后轮并不在同一轨迹上,前轮可以绕过道路的某一物体,而后轮却绕不过去,前后轮轨迹交叉形成的区域恰恰是大货车驾驶人的视线盲区,加之大货车的右前侧是驾驶人无法观察到车体后视镜无法覆盖,因此这一区域也是“死亡地带”,专业名称叫“内轮差”。行人与电动车、自行车驾驶人在不了解大货车盲区和内轮差的情况下,过于靠近大货车右侧通行,一旦进入盲区,则会带来非死即伤的严重后果。
为有效杜绝此类交通事故的发生,今年9月17日“大型车辆右转必停让行”专用抓拍系统在济南市历城区率先安装启用。截至目前,济南历城交警大队现已在辖区世纪大道、工业北路、旅游路、凤凰北路、机场路等9个路口的19个车辆行驶方向安装了“黄牌货车右转须停车让行非机动车和行人的禁令标志,路面施划了右转停车区,装配了大型车辆右转必停让行违法采集专用电警设备。下一步,历城交警还将陆续在36个路口的108个行驶方向安装交通标志和抓拍设备。
据大数据统计显示,10月8日至11月8日,在9个路口共采集了353条交通违法数据,其中涉及单位较多的是:济南浩达物流有限公司所属车辆14条违法信息、济南华巽混凝土有限公司所属车辆12条交通违法信息、济南银联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所属车辆9条交通违法信息、济南兰亭运输有限公司所属车辆9条交通违法信息、山东旺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所属车辆8条交通违法信息、济钢城市矿产科技有限公司所属车辆7条交通违法信息。对此次交通违法信息,济南历城交警大队按照初违免罚的要求对各车辆所属单位和所有人进行告知和教育。
11月10日起,对于存在大型车辆右转不停车让行的交通违法行为,济南历城交警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38条和第90条的规定,对车辆驾驶人罚款200元、记3分;对单位车辆出现多次上述交通违法行为的,将联合交通局、应急局等职能部门深度追究企业法人和管理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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