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论坛-莱芜都市网旗下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用户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2444|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下周起,济南正式施行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21-11-28 08:38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继商河县率先打响了济南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第一枪后,平阴县、历城区也加入了“农地入市”的队伍。12月1日起,《济南市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办法(试行)》(简称《试行办法》)将正式施行,推动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在全市范围内规范展开,全面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11月26日,历城区首宗集体建设用地在济南公共资源交易网挂牌,港沟街道芦南村民委员会出让1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宗地出让面积约17.05亩,用途为商业用地,出让使用年限40年,土地使用权人竞得该地块后将用于云台山田园综合体配套旅游设施项目。该宗地块入市后,芦南村集体作为土地的所有权人,在获得一定比例的土地出让收益的同时,还能进一步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扩大村民就业、促进村民增收。据了解,云台山田园综合体总体规划开发总面积2.7万亩,核心区芦南村总面积约3500亩,项目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于一体,目前已成功获批“全国森林康养基地”。

除了“新兵”历城区,平阴县今年以来推动集体经营性用地力度频频。截至11月27日,已发布集体建设用地公告15宗,成交11宗(含1宗流拍后二次挂牌成交),另有3宗正在挂牌,用途有商服、零售、工业用地等。其中,平阴县前两宗入市的集体经营性用地均用于打造玫瑰镇当地田园综合体。此外,今年3月5日,商河县在全市范围内挂牌出让了首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9月又挂牌出让了一宗工业用地使用权。

为推进国家城乡融合试验区建设,建立健全集体建设用地管理配套制度,积极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今年10月济南市出台了《试行办法》,明确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主体、方式、条件和基本程序等。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主体为集体经济组织,使用权人为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者个人,主要以出让、出租、作价出资(入股)等有偿方式取得。平阴县正在挂牌的3宗集体建设用地于12月3日进行网上交易,将是《试行办法》正式施行后出让的首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值得一提的是,《试行办法》规定,集体建设用地可用于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等项目,在国家、省市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当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将是下一步的看点。




来源:济南时报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支持支持1 反对反对
2#
发表于 2021-11-28 20:0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用户

本版积分规则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

争议投诉|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莱芜都市网 鲁ICP备09082194号-1 经营性ICP:鲁B2-20220951号

GMT+8, 2025-5-4 10:59 , Processed in 0.026513 second(s), 28 queries ,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