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论坛-莱芜都市网旗下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用户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2547|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都市话题] 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莱芜这家被罚款3700元!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22-5-19 14:1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据文号(莱芜)市监处罚〔2022〕76号,山东慧通轮胎有限公司存在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依据有关规定,莱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3700元。


另据案号(2022)鲁0116执910号,山东慧通轮胎有限公司成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23374元,执行法院为济南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立案日期是2022-04-02 。


资料显示,山东慧通轮胎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10.08,注册地位于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鲁中东大街76号,法定代表人为谭永兵。经营范围包括轮胎、橡胶制品的生产销售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山东慧通轮胎有限公司对外投资5家公司。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用户

本版积分规则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

争议投诉|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莱芜都市网 鲁ICP备09082194号-1 经营性ICP:鲁B2-20220951号

GMT+8, 2024-5-19 23:37 , Processed in 0.053512 second(s), 3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