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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区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器械网络销售行为的提醒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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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0-22 08:3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各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企业:

    为进一步引导莱芜区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经营企业合法合规经营,保证公众用械安全有效,现就有关事宜提醒告知如下:

    一、严格遵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维护医疗器械质量安全。

    二、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应遵循如下具体要求:
    (一)依法持证经营。严格遵守医疗器械法规规定,主动申请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办理经营备案,落实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保证医疗器械安全、有效。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前,应主动将相关信息向莱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备案,并保持企业实际情况与备案信息一致。
    (二)主动公示信息。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应当以文本形式在企业网页(网站)主页面显著位置展示企业(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及产品信息(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展示信息应当画面清晰,容易辨识。
    (三)规范经营行为。保证在经营许可或者备案的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建立并执行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控制措施。   
    (四)信息真实准确。在网上发布的医疗器械产品信息应当与经注册或者备案的相关内容保持一致,坚决杜绝虚假宣传、夸大产品性能和作用、使用绝对化用语、以次充好等违规行为。
    (五)科学贮存运输。按照医疗器械标签和说明书标明的条件贮存和运输医疗器械,确保贮存和运输过程中医疗器械产品质量安全。

    三、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对医疗器械网络销售行为进行监督,如发现违法行为,拨打12345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及时依法处理。

济南市莱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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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0-22 16:5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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