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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城区一公司非法集资被立案!参与人请登记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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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10 10:2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关于对济南市景越文化产业合伙企业
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进行登记的公告
    我局已对济南市景越文化产业合伙企业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并于2024年5月6日对公司法人黄某某采取了强制措施。为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快速全面准确搜集犯罪证据,依法惩治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维护国家金融秩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凡在济南市景越文化产业合伙企业参与集资的群众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济南市公安局钢城区分局刑事犯罪打击中心(钢城区永兴路177号)三楼经侦大队登记报案。
    报案时需要准备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集资有关的银行卡复印件、银行交易明细、合同、收据原件及复印件等证据材料,进行报案登记。
该案涉及的非法集资行为人(含公司合伙人、管理人员、业务经理、业务员以及其他为非法吸收资金提供帮助的人员),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应主动到公安机关配合调查,说明情况,并将获得的提成、奖金等非法所得全额退缴。
    凡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及时退缴上述款项的,可以从轻处罚。其中,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拒不退缴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附:济南市景越文化产业合伙企业名称
济南市景越文化产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济南申溢土地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济南市昊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济南市炳颜纺织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济南炫印地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济南市塑都乡村旅游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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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13 08:55 来自莱芜都市网APP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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