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论坛-莱芜都市网旗下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用户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4995|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违规营业!莱芜这家公司被处罚!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24-8-13 08:1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日,济南市莱芜区文化和旅游局对济南永乐电竞产业有限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该公司因在规定营业时间之外营业,违反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违法事实:济南永乐电竞产业有限公司在规定的营业时间以外营业的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违反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四条 除本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
符合立案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立案。
    处罚依据: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一)在规定的营业时间以外营业的。
    处罚类别: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此次处罚提醒所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者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合法合规经营,避免类似违法行为的发生。同时也为其他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提供了警示作用,要求各企业加强自我管理,确保合法经营。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用户

本版积分规则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

争议投诉|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莱芜都市网 鲁ICP备09082194号-1 经营性ICP:鲁B2-20220951号

GMT+8, 2025-1-23 04:13 , Processed in 0.022587 second(s), 27 queries ,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