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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钢集团鲁碧建材有限公司4800t/d水泥熟料生产线资源综合利用节能环保工程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 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对莱钢集团鲁碧建材有限公司4800t/d水泥熟料生产线资源综合利用节能环保工程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莱钢集团鲁碧建材有限公司4800t/d水泥熟料生产线资源综合利用节能环保工程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 建设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里辛街道玥庄村南侧 项目概要:山东鲁碧建材有限公司于2008年9月委托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发展中心编制完成《莱钢集团鲁碧建材有限公司4800t/d水泥熟料生产线资源综合利用节能环保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山东省环境保护局于2009年3月16日鲁环审环函[2009]91号予以批复。该项目于2009年4月开工建设,后因钢铁市场形势变化,莱钢集团于2009年7月29日变更投资主体为山东鲁碧建材有限公司总投资34973.29万元,环保投资320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9.15%,2010年12月份建成成投产。山东鲁碧建材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委托山东民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编制《莱钢集团鲁碧建材有限公司4800t/d水泥熟料生产线资源综合利用节能环保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本次针对莱钢集团鲁碧建材有限公司4800t/d水泥熟料生产线资源综合利用节能环保工程项目进行环境影响后评价。 二、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及减轻不良影响的措施 项目可能产生的污染物有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 本项目废气包括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其中有组织排放包括:颗粒物、SO2、NOx、氨、氟化物、汞及其化合物;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未收集的颗粒物、氨。根据监测数据:有组织废气排放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30485-2013)。根据监测数据: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氨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3限值要求(颗粒物0.5mg/m3、氨1.0mg/m3)。 项目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循环排污水补充至熟料生产系统的增湿塔、生料磨喷水等;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及道路喷洒,不外排。 项目噪声源主要来源于各生产设备。实际监测表明,昼间、夜间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废活性炭、废反渗透膜由厂家统一回收后再生利用;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全部回用于生产;废矿物油、废油桶、废油漆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委托莱芜市新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根据现状监测结果,各土壤监测指标均能达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现状土壤质量良好。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的查询、查阅服务。 (2)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通过电话或信件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进行意见表述,也可将自己的意见形成书面文字送至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公众意见表链接见附件 四、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山东鲁碧建材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海涛 联系电话:13326221518 单位名称:江西核工业环境保护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孟磊 联系电话:15550028672 公告发布单位:山东鲁碧建材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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