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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停电动自行车拒不改正最高罚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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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10 08:5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今年11月9日第34个全国消防日,《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正式实施,替代原有相关文件。其中,对乱停电动自行车的情况明确了处罚内容。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最高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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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10 10:02 | 只看该作者
不能进电梯和过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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